学院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政治学习制度
(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)
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,切实提高我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,确保政治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,保障政治学习的长期化、有效化和具体化,特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学习内容:
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、国情教育;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;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;进行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、人生观教育。宣讲国内国际形势,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。
二、学习方法:
学习方法采取学习理论、文件和材料,开展讨论,组织参观和观看影视、展览,听辅导报告,宣讲文件。对所学内容达到融会贯通,真正提高思想道德修养,进而指导工作实践。
三、学习要求:
1、参加学习同学要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学习,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,提高思想道德修养,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。
2.、学习期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讲话、不玩手机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,关闭一切通讯工具。
3、每次学习要记笔记或写学习感受,作为平时学习的作业。学习笔记、学习感受学生党支部不定期检查。
4、如果政治学习与其它课程冲突,团支书及时询问学生党支部学习内容,要求本班未参加政治学习的同学课下自主学习并写好学习笔记。
四、 时间安排:每周二下午组织学习,每次不少于1.5个小时,特殊情况另行安排。
五、组织考勤:
考勤由学生党支部负责。要求各入党积极分子、培养对象、发展对象、党员按时参加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上课考勤以签到为准,有事请假当天将请假条送至学生党支部,过期视为无故不参加学习。
2、入党积极分子(培养对象)和发展对象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两次及其以上取消其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)和发展对象资格。
3、党员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,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两次给子警告处分,记入本人党员档案,三次正式党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记入本人党员档案。三次以上,正式党员给子留党察看,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4、所有受过通报批评的入党积极分子(培养对象)发展对象,培养考察期延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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